大事记

  • 2005年3月,北京市汇融律师事务所成立。

     

     

     

     

     

     

     

    2005年7月,受世界银行所属国际金融公司委托,汇融律师参与承担的“国外融资租赁监管课题报告”完成。

     

     

     

     

     

     

     

    2005-2007年,张稚萍主任律师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租赁法(草案)》起草工作小组成员参加该草案的起草。

     

  • 2006年8月,开始为马尼托瓦克(中国)租赁有限公司服务。

  • 2007年12月,张稚萍主任律师“从《物权法》看融资租赁立法的必要性”一文在中国融资租赁年会上荣获“卡特彼勒杯”促进融资租赁立法优秀论文奖。

     

  • 2008年2-6月,为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华能集团、中船集团签署的目前国内最大的船舶租赁项目合同提供全程法律服务。根据合同,工银租赁将为华能出资新建12艘散货船,项目总金额53亿元,其中包括国内第一艘以金融租赁方式建造的万吨级以上散货船(CCS级)——“工银1”轮,“工银1”轮的交付,对我国的船舶经济具有重要意义。它是我国第一次以金融租赁方式实施建造的首艘“万吨级”以上大型船舶,也是国内商业银行全程参与新建并拥有的第一艘船舶,是国内金融机构以创新方式支持我国航运及造船业发展的新举措,开启了金融业与造船业、能源运输业合作的新的里程碑。

     

    2008年11月,胡行健博士“浅议融资租赁公司应收账款的受让主体”一文在2008中国融资租赁发展论坛上,荣获“卡特彼勒杯”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优秀论文奖。

  • 2009年12月7日至11日,张稚萍主任律师作为我国政府代表团咨询专家参加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在罗马联合国粮农组织召开的《移动设备国际利益公约--空间资产特定问题议定书》政府专家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2009年12月,李聪方律师与计飞先生合著的“动产用益物权在融资租赁业务中的运用”一文在中国融资租赁年会上荣获“卡特彼勒杯”优秀论文奖。

  • 2010年1月,本所主编的《融资租赁法律手册》一书在当代中国出版社出版。

     

     

     

    2010年5月3日至7日,张稚萍主任律师作为我国政府代表团咨询专家参加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在罗马联合国粮农组织召开的《移动设备国际利益公约--空间资产特定问题议定书》政府专家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2010年6月,汇融律所提供法律服务,促成环宇邮电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在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设立境内保税地区第一家飞机融资租赁项目子公司并完成飞机租赁业务,这是国内首家外商投资租赁公司设立项目子公司。 

     

    2010年7月,受中国银行业协会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委托,起草了《联合租赁业务合作规范(试行)》、《联合租赁合作协议》等联合租赁相关示范文本。

     

     

     

    2010年,与客户一同开发的机场融资租赁项目被EUROMONEY(“欧洲货币”)评选为年

  • 2011年1月,邹颖律师应邀参加最高人民法院在宁波举办的就“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讨论稿)向金融租赁公司征求意见的研讨会。

     

    2011年2月21日至25日,张稚萍主任律师作为我国政府代表团咨询专家参加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在罗马联合国粮农组织召开的《移动设备国际利益公约--空间资产特定问题议定书》政府专家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2011年3月30日,应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工作委员会之邀,张稚萍主任律师为该会在北京主办的培训活动作《融资租赁交易中的法律关系》专题培训。

     

    2011年05月 承办了“借鉴国际经验、推进中国融资租赁立法研讨会”,为融资租赁法律环境的改善有积极作用。

     

    2011年12月 张稚萍主任律师在2011中国融资租赁年会上荣获“中国融资租赁30周年杰出贡献奖”。

  • 2012年2月27日至3月9日,张稚萍主任律师作为我国政府代表团咨询专家参加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在柏林召开的《空间资产特定问题议定书》外交会议,《移动设备国际利益公约关于空间资产特定问题的议定书》在该会议获得通过。

     

     

    2012年2月,张稚萍主任与助理邹娅合著的文章“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空间资产特定问题议定书》的立法意义”在《中国航天》, 2012(2):50-53刊发。

     

     

    2012年6月29日,应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工作委员会之邀,张稚萍主任律师为该会在厦门主办的培训活动作《融资租赁业务模式设计与法律关系》专题培训。

     

     

    2012年9月20日应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工作委员会之邀,张稚萍主任律师为该会在乌鲁木齐主办的培训活动作《融资租赁业务模式设计与法律关系》专题培训。

     

     

    2012年底,汇融律所党支部荣获“海淀区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党支部”荣誉称号。

  • 2013年4月9日,应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工作委员会之邀,张稚萍主任参加该委员会组织的融资租赁司法解释研讨会并发表专业意见。

     

     

    2013年4月11日,应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工作委员会之邀,张稚萍主任律师为该会在北京主办的培训活动作《融资租赁司法解释相关问题》专题培训。

     

     

    2013年6月27日,应中合盟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之邀,合伙人马长春律师为该公司提供融资租赁合同法律培训。

     

     

    2013年8月,合伙人孟文敬律师担任主讲嘉宾,为中国租赁联盟、中国国际商会租赁委员会、天津市租赁行业协会和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院联合举办的“2013首期保理专业进修班”讲授商业保理合同等内容。

     

     

    2013年9月,李雪梅律师开始主编每月一期的《融资租赁法律法规资讯》并定期发送客户。

     

     

    2013年10月11日晚,应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邀请,张稚萍主任在该学院做题为《中国企业应积极参加国际规则的制定》的讲座。

     

     

    2013年12月27日,汇融律所天津分所成立。

  • 2014年1月26日至27日,张稚萍主任律师作为我国政府代表团咨询专家参加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在罗马国际统一私法协会总部召开的《移动设备国际利益公约--空间资产特定问题议定书》空间资产国际登记筹备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2014年3月19日,应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工作委员会之邀,张稚萍主任律师为该会在北京主办的培训活动作《融资租赁司法解释相关问题》专题培训。

     

     

    2014年4月27日,应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工作委员会之邀,张稚萍主任律师为该会在成都主办的培训活动作《融资租赁业务的风险管理》专题培训。

     

     

    2014年5月30日,应海尔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之邀,张稚萍主任律师、李雪梅律师、张立国律师为该公司作融资租赁法律培训。

     

     

    2014年7月,应国家会计学院之邀,张稚萍主任和合伙人邹颖律师为该院主办的面对各类融资租赁公司的行业人才进行融资租赁法律培训。

     

     

    2014年9月19日,应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之邀,张稚萍律师和李雪梅律师为该公司作《融资租赁司法解释评析》和《融资租赁项目尽职调查需注意的问题》专题培训。

  • 2015年4月15日应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工作委员会之邀,张稚萍主任律师再次为该会在北京主办的培训活动作《融资租赁法律风险控制》专题培训。

     

    2015年8月19日,应中国法学会之邀,张稚萍主任律师参加《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征求意见稿)、《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5年第24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并发表意见。

     

    2015年11月19日-20日,面向各类融资租赁公司的行业人才举办融资租赁法律专题培训,由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工作委员会前常务副会长屈延凯、张稚萍主任律师、合伙人马长春律师、合伙人邹颖律师、合伙人李雪梅律师担纲主讲,与会人员达90多人,主讲内容包括《如何作出融资租赁特色》、《融资租赁法律环境评析》、《融资租赁合同主要条款与相关规定》、《融资租赁案例评析》、《融资租赁项目尽职调查》。

     

    2015年12月,合伙人邹颖律师应邀参加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出租汽车与汽车租赁分会主办的“出租汽车与汽车租赁深化改革研讨会”并发言,结合善意取得案例,呼吁完善机动车登记制度。

     

    2015年12月10-11日,张稚萍主任律师作为我国政府代表团咨询专家参加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在罗马国际统一私法协会总部召开的《移动设备国际利益公约--空间资产特定问题议定书》空间资产国际登记筹备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该会议上通过了“空间资产登记规则”。

     

    2015年12月18日,应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邀请,张稚萍主任参加该院主办的《商业银行法》修法研讨会。

  •        2016年03月01日,北京市汇融律师事务所(一下简称“汇融律所”)应邀派代表参加商务部流通司组织的《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座谈会,张稚萍主任出席并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2016年03月31日-04月01日,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工作委员会在北京举办“2016年第一期融资租赁实务培训”,张稚萍主任受邀授课。

     

     

    ​​​​​​​       2016年05月05日、06日,汇融律所主办“第二期融资租赁法律培训会”,来自全国40余家融资租赁企业的代表参与了培训会,培训课程为:供给侧改革、营改增与融资租赁,融资租赁新动态,几种特殊资产的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交易结构中的法律问题以及融资租赁纠纷实务。

     

     

    ​​​​​​​       2016年05月30日,汇融律所应邀派代表参加由天津市商务委、天津市委宣传部、天津市文广局、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等单位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举办的“第四届京交会天津对外文化贸易基地推介会暨文化贸易沙龙”,合伙人邹颖律师出席并发表讲话。

     

     

    ​​​​​​​       2016年06月06日,应南开大学金融学院邀请,张稚萍主任做客融资租赁专业硕士课堂,以“融资租赁法律纠纷”为题进行了授课。

     

     

    ​​​​​​​       2016年7月21-22日,“不动产融资租赁实务精讲班”在北京市海润大厦开班,合伙人李雪梅律师应邀讲授“不动产融资租赁相关法律问题”。

     

     

    ​​​​​​​       2016年7月,与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协议,由汇融律所为其在融资租赁产品及交易结构设计、合同起草、法律意见书出具、诉讼及仲裁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       2016年9月19日,汇融律所在北京总部会议室隆重举行了关于推进行政法律顾问制度研讨会暨专家顾问聘任仪式,张稚萍主任代表汇融与王天华教授、卞修全教授签署了专家顾问聘用协议,并分别向两位教授颁发了聘书,此举意味着汇融律所将开拓行政法律顾问业务。

     

     

    ​​​​​​​       2016年10月16日,应主办方信泽金教育邀请,汇融律所指派李艳科研究员赴上海担任《融资租赁在企业和政府“轻资产化”及财税优化中的创新运用实操解析、方案设计、会计税务处理、风险管控及典型案例解析实战培训》的主讲嘉宾。

     

     

    ​​​​​​​       2016年11月04日,零壹财经和华创资本联合举办的新金融闭门会“新金融ABS创新与实战”在京召开,张稚萍主任应邀参加。

     

     

    ​​​​​​​       2016年11月10-11日,汇融律所在北京市海淀区永泰福朋喜来登酒店主办“第三期融资租赁法律培训”,来自全国近60家租赁公司的代表参加了培训,培训取得圆满结束。

     

     

    ​​​​​​​       2016年11月17日,汇融律所受邀派员参加由中关村发展集团主办“国有融资租赁企业融资行为专家咨询会”,合伙人邹颖律师出席并发表专家意见。

     

     

    ​​​​​​​       2016年11月20日,汇融律所应主办方信泽金教育邀请,指派合伙人李雪梅律师担任其在北京举办的“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公司的“轻资产”化资本运作及多元化融资设计创新培训“主讲嘉宾。

     

     

    ​​​​​​​       2016年12月09日,由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主办、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工作委员会承办的“2016中国融资租赁年会”在京召开,作为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工作委员会的法律顾问,汇融律所受邀并派员参加年会,张稚萍主任、合伙人邹颖律师等参加会议。

     

     

    ​​​​​​​       2016年12月12-13日,由中国租赁联盟主办,中国国际商会租赁业委员会、天津市租赁行业协会、天津滨海融资租赁研究员等机构承办的“2016中国租赁年会”在天津市召开,汇融律所受邀派员参会,张稚萍主任在年会上做了主题发言并主持阶段性论坛。

     

     

    ​​​​​​​       2016年12月14日,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代表团王春霞副处长等一行7人对汇融律所进行了学术访问,张稚萍主任携李雪梅律师等人进行了友好接待,双方就融资租赁立法相关的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和沟通。

     

  • 2017年11月6日、7日  举办第五期融资租赁法律培训,会议地点在北京市海淀区永泰福朋喜来登酒店。

  •        2018年4月5日,由张稚萍主任和零壹财经CEO柏亮先生主编、汇融律所团队主要参与撰写的《融资租赁案例解析与实践指导》发布。

           2018年10月,汇融天津所刘家祥主任代理天津市环保产品促进会就某公司污染水体向天津检察二分院提起支持起诉一案顺利结案,该案系天津市民事公益诉讼第一案。

           2018年10月26日,主办“《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之编纂对融资租赁的影响”法律研讨会,会议邀请了理论界、实务届多位专家学者,百余租赁人与会。会后汇融律所形成了《<民法典草案>融资租赁相关内容修改建议》,提交全国人大法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