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案例|王勇律师代理某融资租赁公司执行异议案件


近日,本所王勇律师在广东省某法院代理了某融资租赁公司(异议人)执行异议听证程序,该案近20名被异议人参加听证程序并提出了答辩意见。该案系承租人陷入财务危机后,大量债权人起诉承租人引发,部分案件已进入法院强制执行阶段。在听证程序中,代理律师提交了包括生效法律判决在内的相关文件和材料,证明某融资租赁公司系涉案租赁物的唯一所有权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解除针对租赁物采取的(查封)保全措施,并停止对涉案租赁物的拍卖、变卖或以物抵债等强制执行程序。该院在审查异议人的意见和证据材料后将依法作出裁决。


添加时间:2017年5月9日 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