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主任张稚萍律师受邀为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作“《民法典》对租赁物的关注及应对”法律培训
2020年10月23日,本所主任张稚萍律师受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邀请,为该公司员工进行了主题为“《民法典》对租赁物的关注及应对”的法律培训。
张主任首先从《民法典》对租赁物的特别关注出发,重点谈及虚构租赁物的相关问题,之后对租赁物适格性的案例进行了简析,并阐述了租赁物不适格的影响,最后,提示租赁公司应关注的问题及如何应对。培训结束后,张主任对大家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答疑、讨论。
本次培训获得了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领导及员工的一致好评。
2020年10月29日 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