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 欣  北京

 

 

教育背景————————————————————————————————————

  北京大学法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

 

工作经历————————————————————————————————————

  2014-2020 北京汇融(天津)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2020至今 北京市汇融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擅长领域————————————————————————————————————

  融资租赁业务、保理业务、公司法律事务、融资租赁公司设立业务。

 

专业经历及业绩————————————————————————————————————

  参与了汇融对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山西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哈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广融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珠江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国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兵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国资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华润租赁有限公司、北京农投租赁有限公司、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基石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三井住友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等多家租赁公司的法律服务工作,具体包括:

  参与多个融资租赁项目的合同起草、审核、尽职调查、法律意见出具等服务工作,并为兼营保理业务的租赁公司提供租赁保理法律服务;参与办理多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等诉讼业务;参与设立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中兵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联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等多家租赁公司的法律服务;作为派驻律师承担了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派驻法律事务工作,主要包括融资租赁项目审核、合同等法律文书审核、法律文件之风险提示、日常法律咨询、法律意见书、律师函出具等;参与汇融每月融资租赁法律法规资讯汇编工作,主要包括对融资租赁行业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行业要闻、租赁实务和汇融学术的收集与汇编、更新和推送。

 

  参与《融资租赁法律手册》(2010-2015)(当代中国出版社,2016年4月出版)、《融资租赁案件解析与实践指导》(中国经济出版社,2018年4月出版)的编写。在中国融资租赁行业2016年度报告(融资租赁白皮书) 发表《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是否能以不动产作为租赁物进行融资租赁交易》、2017年度报告发表《承租人行使索赔权时出租人的协助义务以及出租人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前是否应履行催告义务》、2018年度报告发表《售后回租业务中,国有企业作为承租人转让租赁物是否需要履行国有资产转让程序》等专业文章。于2016年10月昌平日报发表《短评:警惕微信朋友圈套取个人信息的骗局》。撰写《融资租赁债务能否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租赁物低值高估对融资租赁合同效力的影响》等文章在本所公众号推送。

合伙人

律师执业证号:

11101201611499968

工作语言:中文

邮箱:hexin@filo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