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立国 北京

 

教育背景————————————————————————————————————

  2006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

 

工作经历————————————————————————————————————

  2006年-2010年 山东省临清市检察院反贪局

  2010年-2012年 聊城市检察院反贪局

  2012年至今 北京市汇融律师事务所律师

 

 

社会兼职————————————————————————————————————

  北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北京市台港澳法律事务研究会会员

  海淀区法院人民调解员

  民主建国会丰台区工委参政议政专委会委员

 

擅长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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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资租赁;融资租赁诉讼;民商事仲裁与诉讼;保理业务;资产证券化;政府债券;公司法律事务;刑事法务。

 

 

执业经历及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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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融资租赁(含融资租赁诉讼)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面,作为主管合伙人、主办律师承担了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哈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中煤科工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北部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浙江稠州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广融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山西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一汽租赁有限公司、中兵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华润租赁有限公司、南方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汇益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基石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北京农投租赁有限公司、瑞泽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横琴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汇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天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中合盟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民盛租赁有限公司、吴都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工作,为客户提供项目的交易结构设计、合同的起草与审核、制度的起草与修订、尽职调查、法律意见、日常咨询等服务。在资本市场方面,为多个融资租赁公司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化(ABS)、资产支持票据(ABN)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及交易文件的修订等服务。

  法律培训方面,多次接受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工作委员会、北京市租赁行业协会、天津市租赁行业协会、广州融资租赁产业联盟、广州融资租赁研究院、融易学金融学院等多家机构以及多家租赁公司邀请,提供融资租赁法律培训。

  融资租赁纠纷解决方面方面,作为主管合伙人、主办律师,承担了近二十家租赁公司数十起融资租赁诉讼、执行、破产、重整等案件的处理,均取得良好效果。其中,有案件租赁物涉及未过户登记的木屋、商业地产、非典型不动产、车辆,均被认定为融资租赁法律关系;有案件在一审、二审中均被认定为“融资租赁合同无效”,张立国律师代理再审申请后取得了认定“融资租赁合同有效”的胜诉裁判。

  参与《融资租赁法律手册》(2010-2015)(当代中国出版社,2016年4月出版)、《融资租赁案件解析与实践指导》(中国经济出版社,2018年4月出版)的编写。 在中国融资租赁行业2015至2018年度报告(融资租赁白皮书)发表《出租人对授权承租人设定抵押权的租赁物是否有优先受偿权》、《直租交易中租赁物未交付的法律后果》等多篇专业文章。撰写《融资租赁中取回租赁物之“私力救济”的边界》、《出租人债权与物权保障的一次性解决》等多篇文章在本所公众号推送。

  2、公司法律事务与民商事诉讼方面

  作为主管合伙人、主办律师,承担了多起股权纠纷、商标权纠纷、股权激励、劳动合同纠纷、新三板挂牌、互联网金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公司法律事务及民事诉讼、仲裁业务。

  代理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申请一案,取得最高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再审裁定、以及二审法院“从全部驳回委托人诉求”到改判“支持委托人部分诉求”的判决。

  普通民事诉讼方面,成功代理多起离婚、析产、借贷、买卖、理财、委托、物业等民事纠纷诉讼案件的处理,获得了委托人的一致好评。

  3、刑事法务方面

  入职律师前6年的反贪工作经历中参办、主办了农电工、村会计、村支书、副镇长、地级市地税局原副局长、副省级城市原副市长、副省级城市政协原副主席、县委原书记等多件多人职务犯罪案件,积累了较丰富的刑事业务经验。作为主办律师,承担了多起普通刑事案件、职务犯罪刑事案件的刑事辩护及多个公司、个人的刑事法务工作,并为多家融资租赁公司提供案防培训等多次涉刑事法律规范的培训。

 

高级合伙人

执业证号:11101201410293453

工作语言:中文

邮箱:zhangliguo@filong.com